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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法庭挽救了我的家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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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8年07月03日 / 浏览次数: / 来源:广安区人民法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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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法庭挽救了我的家”
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人民法庭在办案过程中,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,在今年开展的为期一年的“三大主题活动”中,更是要求法官在具体案件审理中,重视“留守儿童”的合法权益的维护,尽量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。 该庭规定,对“留守儿童”父母的离婚案件,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,努力维护其家庭的和谐完整,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要在妥善安排好“留守儿童”学习和生活的条件下,调解或判决准予双方离婚。 该庭受理的赵明容与伍新华离婚纠纷一案,二人婚后夫妻恩爱,不久生育一子,一家三口过着其乐融融的生活。后夫妻二人各自外出务工,留下儿子在家中跟随婆婆、爷爷生活。由于没有了约束,被告染上了毒瘾,为此,原、被告常发生纠纷,原告遂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。承办法官朱莎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,多次组织双方调解,由于原告要求离婚的态度坚决,法院确定了开庭时间,开庭时法官再次组织调解。温馨调解室内,朱法官以跟随一道来到法庭的儿子为切入口,对双方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解,最后原告被法官的工作热忱所感动,在被告向其出具了保证书后,同意与被告和好。在即将走出温馨调解室时,被告拉着朱法官的手,动情地说道:“是法庭挽救了我的家啊!”。原本一直紧绷着脸的儿子笑了,朱法官也欣慰地笑了。
蔡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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